8月26日是全国律师咨询日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律师制度的第一部法律,也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和重建。后将通过该条例这一特别的日子定为“全国律师咨询日”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发布君邀请了南京海关的公职律师,跟我们聊聊海关行政案件的那些事儿。
如何合法、公正、规范办理海关行政案件?
什么是海关行政案件
海关行政案件,是指海关对违反海关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侵犯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行为等,依法立案处理的情形。
海关有权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收缴等行政行为。
案例:
2016年,南京海关隶属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发现一单自日本进境的邮件异常,重点查验后发现一套光盘12张,内容涉嫌淫秽。经苏州市公安局鉴定系淫秽物品。
经调查,该套光盘实际收货人为朱某,他在淘宝上明知是淫秽光碟的情况下,同意销售方以CD的品名进行申报,逃避海关监管,并以其同学杨某作为收件人,并将杨某住址给销售方作为收货地址。杨某对此事完全不知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没收该套淫秽光碟。
基本原则和精神
1. 合理行政,理性执法原则。
2. 可罚性原则:行为即使具有违法性,但是没有相应罚则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不能处罚。
3. 无过错免责原则: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导致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形一般不能处罚。
不予处罚情形
1.实施违法行为时当事人不满14周岁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或者存在连续、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自行为终了之日起两年内未被发现的。
严格行政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1.依法、规范行使海关行政执法的各项职权
《海关法》第六条赋予海关在执法中可以依法行使以下各项行政职权:
检查权、查验权、查阅、复制权、查问、调查权、扣留权、查封、扣押权、追缉权、配备使用武器权。海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应当本着严格、必要、适当、限制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和超越职权。
2.依法严格行政案件办案程序
严格行政案件办案程序,是保证案件公正、公平处理的前提,程序公正是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的前提条件。无论是立案、调查、取证,还是处罚告知、听证、送达、执行、行政复议等,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执法行为无效。
3.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海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陈述权、申辩权、告知权、听证权、法律救济权等。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应当文明执法,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确保公平、公正。
海关人员下厂核查
新形势、新要求
2015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主要任务第四项: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标:既要使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又要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近年来海关对行政案件办理提出新要求,具体如下 :
1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案件办理等执法活动。
2
加强实体约束和程序控制,加大职能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重点防范有制度不执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3
制定行政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案件办理自由裁量权,推行指导性案例制度,增强执法统一性。
4
完善行政处罚等执法流程和操作细则,统一执法格式文书。
5
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法律监督和法律救济,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举行海关执法资格考试